欧阳修《诗本义》云“《诗》曰‘刚亦不吐柔亦不茹’茹纳也传曰火
欧阳修《诗本义》云“《诗》曰:‘刚亦不吐,柔亦不茹。’茹,纳也。传曰:火日外景(影),金水内景。盖鉴之于物,纳景在内”,故不择妍媸,皆纳其景。刚柔两句,本出《大雅·烝民》。此则以《诗》证《诗》,可谓探骊得珠,虽然他认为是卫之仁人所作的。俞平伯又补充说“茹当训纳,非创自欧阳氏,《韩》诗旧说正如此”,下并引《韩诗外传》卷一:“莫能以己之皭皭,容人之混污然。《诗》曰:我心匪鉴,不可以茹。”则茹正有容纳义。
这是说,我的心非镜子那样,可以不分皂白一齐容照,仍喻其心之专一。下面说她原有兄弟,却不能依靠,这倒很像《孔雀东南飞》中的兰芝。
这个女主人是一个很有自尊心的人,所以颇以有庄严的仪表而自负,虽则如此,却仍受一些搬嘴弄舌者的倾陷虐待,静夜思之,不觉捶胸抚心。末章是在怨天,责问太阳月亮的光泽为什么对她如此暗淡,使她的心情像一件洗不清的衣裳。她也想摆脱这境遇,却苦于有翅难飞。
这首诗的具体情节不详,但诗中人为一弃妇则很明白,她的性格很坚强高傲,也正易招致嫉忌,遭到中伤。
以《柏舟》为篇名的,在《鄘风》中也有一篇:
泛彼柏舟,在彼中河。彼两髦,实维我仪。之死矢靡它。母也天只,不谅人只!
(次章略)
此诗旧说以为卫国共伯死后,其妻共姜守节,她的父母强迫她改嫁,她坚决不答应,便作诗以明志。但后人从共伯年龄上考证,便觉此说与史实不符。一说是一个不知名的节妇自誓诗,后世遂以“柏舟之志”喻孀妇之守节。从诗意看,当是写一个少女已找到情人,这情人的头发编成两绺,左右各一,可见他尚未成年加冠,她却将他看做美的特征,认为只有这样的人才是理想的丈夫,所以到死也不会改变主意。她的母亲却反对,因此怨恨母亲太不体贴。文次上,“母也”两句出现在最后,因果上应是两人有了恋情后,为她母亲梗阻,于是把自己决心表明:哪怕到死,我也要跟他在一起。
两首《柏舟》开头的手法相同,更见《邶风》的《柏舟》的主体也是妇女,两人性格上的坚强也有共通地方,一个是已婚而被弃,一个是欲婚而受阻[2]。